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發布《關于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》,對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進行了系統性部署。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會議,要求采取務實舉措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再上臺階。
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、法治經濟。企業無信,則難求發展;社會無信,則人人自危;政府無信,則權威不立。社會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健康規范高效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,生產力水平越高、市場化程度越深,對社會信用的要求也越高。構建覆蓋各類主體、制度規則統一、共建共享共用的社會信用體系,對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、維護公平有序競爭市場秩序、推動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信用環境是治理之基、發展之源。政務誠信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,各類行政主體的誠信水平,對全社會信用建設發揮著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,對于營造穩定、透明、可預期的發展環境至關重要。在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眾多任務中,將“深化政務信用建設”置于首位,彰顯了“政府誠信是第一誠信”的價值理念。
廣大經營主體既是信用主體,也是信用客體。應強化經營主體信用管理,引導經營主體誠信經營、守信踐諾;為守信主體在公共服務中提供便利或優惠,支持金融機構深入挖掘信用信息價值,持續提升守信主體融資便利化水平;在行政審批、證明事項、信用修復等領域推行信用承諾制……這些政策舉措將推動更好發揮信用“經濟身份證”作用,讓信用真正“摸得著、看得見、用得到”,助力解決民營企業、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,減輕經營主體負擔、激發市場活力。
市場是最稀缺的資源。擁有超大規模且極具增長潛力的市場,是我國發展的巨大優勢和應對變局的堅實依托。近期,一系列深化改革開放的政策舉措接力出臺,打出“組合拳”:《市場準入負面清單(2025年版)》發布,清單內事項數量壓減至106項,一大批行業準入限制得以放寬;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通知,全面清理和整改違規設置市場準入壁壘的各類不合理規定和做法;民營經濟促進法出臺,強調民營經濟組織及其經營者的人身權利、財產權利以及經營自主權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……產權保護、市場準入、公平競爭、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加快健全,將全面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,進一步增強應對變局、開拓新局的底氣和力量。(金觀平)